9月25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正式发布。此次公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31608-2023)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
9月25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正式发布。
此次公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31608-2023)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等4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和1项修改单、《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等3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颚口线虫的检验》等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等16项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和2项修改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为首次制定。该标准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茶鲜叶”和“茶叶”的定义、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技术要求,对保证茶叶的食品安全、规范茶叶市场、保护茶叶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现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全文刊登如下:
出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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