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勐海县纪委监委仔细分析研判种茶毁林案件背后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利益关系,决定对该县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展开村组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相关村组干部主动说清、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这也是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次到村组一级开展红包整治行动,整治结果令人心痛,暴露出的问题更发人
2020年6月,勐海县纪委监委仔细分析研判种茶毁林案件背后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利益关系,决定对该县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展开村组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相关村组干部主动说清、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这也是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次到村组一级开展红包整治行动,整治结果令人心痛,暴露出的问题更发人警醒。
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逐步深入,主动上缴财物统计表上的名字渐渐增多,岩某应、岩某忠、岩某烟等21个名字令人心寒,这些人中不乏党员和现任村干部,单笔收受金额从1500元至12000元不等,时间自2004年至2016年跨度竟长达12年,几乎历届村干部均牵涉其中,所涉金额共计124000元。收钱办事成为一种畸形的“不成文规定”,给钱才能办好事竟也成为一种老板们心照不宣的惯例,这种“地痞式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集体形象,更啃食着群众利益、损害着自然资源。
“纵观勐海县种茶毁林情况,外地老板进村承包集体林地开荒种植是造成森林资源损毁的主要原因,承包土地的同时,往往还伴随着违法改变土地用途、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老板们承包集体林地少则几百亩、多则上万亩,在实地看来就是几座山、几十座山,这和农民循序渐进地开垦对比起来,破坏力是惊人的。我们在对有关部门负责人查处的同时,也不可忽略村一级干部在土地承包这一最初始阶段所起的作用,因为林权证的办理是需要村小组、村委会一级审核盖章的,权利虽小,但却直接连通国家和群众利益,其中的腐败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主任痛心地说。
左某,某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因涉嫌行贿犯罪被勐海县监察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留置期间他曾说到:“承包土地需要找熟悉当地情况的村干部协调,承包土地后办理林权证也需要盖村委会的公章,有时候和当地的村民发生了矛盾纠纷大多也需要找村上的干部帮忙调解,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给他们一点好处费,有时候他们自己也会主动跟我索要。我在布朗山乡空坎二队承包土地期间,曾给过空坎二队的几个小组干部2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给他们钱也方便我租地、盖章、组织村民开会,这已经成了一种潜规则。”
“我们送钱给村干部主要是想和他们搞好关系,土地承包期间出现了问题,需要帮助的时候好办事,我们送钱都是有针对性的,送些什么人、送多少我们都是商量过的。”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艾谋权在讯问笔录中说到。
“外头老板来租地我帮他们找地、帮他们调解纠纷、他们盖章要来找我、跟寨子人有矛盾来找我、签合同也要来找我,我以为我做了这么多,收他们点烟钱酒钱,赚点辛苦费、好处费没什么的……”专项整治行动初期,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一名村干部对调查人员大言不惭道,丝毫不曾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殊不知身为党员干部,身上就有了责任和义务,有些行为其他人做无伤大雅,但身份不同,结果却不一样,作为村小组干部,这些行为一旦产生,必然触碰党纪国法红线。
“此次红包整治行动,不在乎涉及金额大小,而是要警醒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让他们知道他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权力的界限在哪里,告诉他们党和国家托付的责任义务不容懈怠,提醒他们在土地等集体资源、资产发包过程中,监督承包方正当履行合同义务,不违规违法改变土地用途,保护好世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红包整治行动为村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用好这一举措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助力,这也是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的具体体现。
为进一步加大反腐震慑力、政策感召力,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该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明确表示,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村组干部,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反之,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这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效果,经广泛动员和鼓励,布朗山乡章家村委会21名历届村组干部在限期内主动向县纪委监委说清了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遵守承诺,对21名主动交代问题的村组干部从宽处理,不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由布朗山乡纪委对其开展诫勉谈话。反之,对未在限期内主动交代问题的4名村组干部给予了从重处理,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将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组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斩断农村基层微腐败利益链条,规范权力运行,匡正不正之风。